《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是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婚姻家庭纠纷而发布的权威司法解释,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共17条,重点解决重婚、财产分割、离婚效力等核心问题,具体如下:
一、重婚与婚姻效力
-
重婚绝对无效
无论诉讼时合法婚姻是否离婚或配偶是否死亡,重婚婚姻均自始无效,法律明确禁止破坏一夫一妻制。
-
假离婚无效
夫妻登记离婚后,一方以虚假意思表示主张离婚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财产分割与债务处理
-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归各自所有;若涉及不动产,按约定或实际贡献分配。
-
债权人撤销权
债权人可主张撤销离婚协议中损害其债权的财产分割条款,需综合考虑财产整体分割、子女抚养及离婚过错等因素。
-
父母出资购房认定
-
全额出资且明确赠与一方的,按约定处理;
-
其他情况视为共同财产,按比例分割。
-
三、离婚相关问题
-
离婚协议效力
离婚协议中约定免除一方抚养费的条款,子女可起诉要求支付。
-
股权与继承权处分
-
一方转让名下股权,非恶意串通行为有效;
-
放弃继承权不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害。
-
四、子女抚养与监护
-
抚养权与抚养费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直接抚养方为优先;欠付抚养费可起诉要求支付。
-
父母侵害子女权益
抢夺、隐匿子女可适用人身保护令,父母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处分子女财产的行为无效。
五、其他重点
-
公序良俗原则 :以重婚、同居等目的处分财产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