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民法典》规范的重要民事行为,核心司法解释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合法性、合同成立条件、利息上限(LPR四倍)及违约救济途径,是处理纠纷的关键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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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基础
民间借贷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间的资金融通行为,只要双方意思真实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即有效。但若涉及非法集资等犯罪,法院将驳回起诉并移送公安。 -
合同成立要件
借贷合同自资金实际交付时成立,包括现金、银行转账、票据交付等形式。例如,转账以资金到账为准,现金以借款人接收为准。 -
利息与逾期费用限制
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超出部分无效。未约定利息则视为无息借贷,逾期利息同样受此限制。 -
违约救济与诉讼规则
借款人违约时,出借人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赔偿损失。诉讼需提供借据等债权凭证,且履行地通常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 -
刑民交叉处理
若借贷行为涉嫌犯罪(如非法集资),法院将终止民事审理并移交刑事侦查,确保法律程序合规。
民间借贷需严格遵循司法解释,明确合同细节并控制利率,才能有效规避风险并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