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整治****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基层减负的21条措施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一、精简文件与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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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文件数量与质量 :减少发文数量(市委、市政府发至县区文件减少30%-50%),严格文件篇幅(政策文件不超过5000字,其他文件不超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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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会风 :减少会议数量(市级会议减少30%-50%),原则上开到市州一级,每年8月设“无会月”。
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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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总量与方式 :严格控制督查检查考核频次,采用暗访、随机抽查等非现场方式,避免过度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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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审批流程 :省级督查需报省委审批,部门考核需提前备案。
三、规范借调与政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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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借调管理 :原则上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市及以上单位借调需严格控制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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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政务APP :整合重复应用,防止功能异化,推广便捷报送方式(如电话、邮件)。
四、明晰基层权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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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职责清单 :明确基层**、审批等职责,规范“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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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无意义活动 :市县级机关不开展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
五、强化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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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各级责任 :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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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源头治理(如“千分制”考核改革)和日常监督,确保减负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