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要彩礼本身不违法,但《民法典》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若存在胁迫、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索要高额彩礼则属于违法行为。 彩礼作为传统习俗,在双方自愿协商且符合当地风俗的情况下合法,但需注意以下法律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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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协商是核心前提
法律允许基于自愿原则的彩礼赠与,若双方家庭协商一致且无强迫行为,彩礼属于合法民俗范畴。但若一方以结婚为名强行索要财物,可能构成“借婚姻索取财物”,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 -
三种情形下可要求返还彩礼
-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登记后未共同生活;
- 婚前给付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法院会结合共同生活时长、彩礼用途等综合判定返还比例,并非简单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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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彩礼与合法界限
法律虽未规定具体金额,但若彩礼数额远超当地经济水平或给付方承受能力,可能被认定为变相索取财物。法院判定时会参考居民收入、家庭经济状况及地方习俗。 -
不属于彩礼的财物类型
日常消费性支出(如节日礼物、共同旅游费用)、小额礼金(如改口费、见面礼)等,通常不被认定为彩礼,无需返还。
彩礼的合法性取决于自愿性和正当性。建议双方明确财物性质,保留协商证据,避免因习俗引发法律纠纷。若存在争议,可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