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里对于产假和陪产假的规定如下:
产假规定
-
国家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延长生育假:各地区根据本地政策,在国家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了延长生育假。例如:
- 北京: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60日,共计158天。
- 云南: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共计158天。
- 甘肃:女方享受产假180日,已包含国家规定产假98天。
陪产假规定
-
国家层面:劳动法并未明确规定陪产假的具体天数,陪产假的天数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关政策。
-
地方层面:不同地区的陪产假天数有所不同。例如:
- 江苏: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15天。
- 北京:男方享受陪产假15天。
- 上海:晚育的夫妻男方享有3天陪产假。
- 河北:晚婚晚育的夫妻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 重庆:护理假15天。
- 广东:男方看护假15天。
-
工资待遇:在陪产假期间,男方一般享受正常出勤的工资待遇,即所在单位不得克扣其工资。
-
申请流程:男方需要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女方产假证明等,按照单位的要求和流程进行申请。
-
特殊情况处理:如果男方所在单位有特别规定或者劳动合同有相关约定的,按照规定或约定执行。
-
异地配偶情况:对于夫妻双方异地生活的情况,部分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延长陪产假或者其他便利措施,但具体要参照当地规定。
以上就是劳动法里对于产假和陪产假的相关规定,具体实施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根据个人情况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