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调动岗位时,劳动者有权拒绝不合理调岗,但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调岗必须遵循合法、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若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岗位且未保障劳动者权益(如薪资、工作地点、劳动条件等),劳动者可依法拒绝并主张权利。
- 协商一致是核心:劳动合同变更需双方书面同意。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或调岗后待遇明显降低(如薪资缩水、工作强度剧增),劳动者有权拒绝。例如,法院曾判决医院因未与护士协商调岗及外派培训事宜,需支付经济补偿。
- 合理性是关键:调岗需基于生产经营必要性,且新岗位应与原岗位具有关联性。若跨度过大(如技术岗转销售岗)或工作地点远距离变更,劳动者可主张不合理调岗。
- 特殊群体保护: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或工伤员工(五至六级伤残)享有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调岗降薪,否则构成违法。
- **途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恢复原岗位或索要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提示:劳动者应保留调岗通知、沟通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用人单位则需平衡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