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范畴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涵盖文化、品质与实践三个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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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文化
指教师在教育实践中形成的职业道德观念体系,包括职业意义、原则规范等。例如,对教育价值的理解、职业理想与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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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品质
体现教师个体或群体的道德意识与行为习惯,如师德意识、情感、意志等。例如,职业责任感、教育爱、公正态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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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活动
指教师在职业中进行的道德实践,包括道德行动、评价与修养。例如,因材施教、公平评价学生、维护教育公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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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义务
社会对教师履行职责的道德要求,如教书育人、提高业务水平等。这是调节教师行为的根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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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荣誉
来自社会对教师职业行为的肯定与评价,包括职业自豪感、荣誉感等。它是教师内在信念与外部认可的双重体现。
注意 :部分资料中提到的“教师公正”属于师德品质或活动的一部分,而非独立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