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企业是否必须安排残疾人就业需根据企业类型和规模进行区分,具体如下:
一、法律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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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
企业需按照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比例需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例外情况:若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以上但未达1.5%,可减免50%的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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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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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要求 :按不低于在职职工总数2%以上(50人以上企业)或1.5%以上(不足50人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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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职责 :需建立岗位预留制度,新招考公务员或招聘职工时不得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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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策激励与特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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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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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加计扣除:按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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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月安置比例不低于25%且不少于10人,可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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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福利
企业需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保障其享有与健全员工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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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支持
国家鼓励企业通过“互联网+就业”“居家办公”等新型就业形态安置残疾人,残联仍认定其雇佣关系。
三、法律责任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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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比例的企业需定期申报残疾人就业情况,逾期未报或虚报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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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得以残疾为由拒绝录用符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否则可能被责令限期整改。
四、总结建议
企业应结合自身规模和经营状况,积极履行法定义务。对于有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提供适当岗位、优化工作环境等方式吸纳残疾人就业,同时享受政策优惠。对于特殊困难企业,可申请减免保障金或采用灵活就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