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认定由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局) 负责,主要依据包括社保缴费记录、劳动合同、工资档案等材料。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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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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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情形可作为认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间接反映工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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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连续工龄满十年为退休条件之一,明确工龄计算在法定退休标准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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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主体
- 工龄认定属于劳动行政职权范围,由当地人社局或劳动局负责,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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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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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费记录 :与入职时间一致的连续缴费年限是主要认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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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明确入职时间的书面合同是基础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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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档案 :调资审批表、工资表等可辅助认定实际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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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
- 争议需先通过劳动行政确认程序解决,不服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总结 :工龄认定由人社局依法进行,以社保记录为核心依据,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档案等材料综合判定,争议通过行政或仲裁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