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发2021年3号文件明确了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方案,核心亮点包括: 区片综合地价统一为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分别占比40%和60%),永久基本农田补偿标准翻倍,水田按1.2倍执行,并授权市州制定实施细则但不得低于省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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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构成与地类差异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合并为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按标准2倍补偿,水田(非永久基本农田)按1.2倍,园地、林地等地类按系数调整,未利用地仅按0.6倍执行。 -
地方实施细则权限
市州政府可根据实际制定细则,例如长沙市整体上调5%,并调整部分区域区片等级(如岳麓区部分区域从Ⅱ类升至Ⅰ类),但需确保补偿标准不低于省级要求。 -
特殊土地与附加补偿
专业菜地、鱼池等可获高附加值补助(如长沙一类菜地5.8万元/亩),集体建设用地补偿由市州规定,企业建设用地另享330元/平方米补助。 -
时效与过渡安排
标准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此前已公告的项目可按原标准执行,但未公告的需按新标准补足差额,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提示: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所在地的区片等级和地类系数计算,建议通过地方自然资源部门或征地信息平台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