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
若试工期间未收到工资,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举报:
一、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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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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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部分地区可将投诉材料提交至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流程与劳动监察部门类似。
二、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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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需在仲裁时效内(通常为用工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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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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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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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凭证(如银行流水、工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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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证明(如考勤记录、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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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辅助证据(如聊天记录、打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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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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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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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除追讨工资外,还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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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建议优先与用人单位协商,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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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尽量收集多份证据形成证据链,提高**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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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 :若经济困难,可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咨询。
以上途径均需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建议优先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仲裁解决争议,诉讼为最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