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层次C类人才评定标准如下,综合权威信息整理:
一、核心认定标准
C类人才主要包括省部级领军型人才、省部级拔尖型人才及国家级重点培养青年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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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领军型人才 :在本领域取得独创性成就,或多次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类奖项且排名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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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拔尖型人才 :在省部级重点培养计划中表现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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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重点培养青年人才 :入选国家级重点青年人才项目。
二、年龄限制与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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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年龄要求 :申报B、C、D类人才不超过60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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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 :能力业绩特别突出或我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其他基本条件
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创新创业能力,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政策支持
通过认定的人才可享受科研经费、住房安置、子女教育等政策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