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才政策3.0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人才分类体系
-
五类人才划分
-
A类 :国内外顶尖人才(如国家级领军人才)
-
B类 :国家级领军人才
-
C类 :省部级领军人才
-
D类 :省域拔尖人才
-
E类 :青年后备型人才(如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
-
申报条件
-
基本条件 :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研作风和创新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
年龄限制 :A类无年龄限制;B、C、D类不超过60周岁(1962年后出生);E类不超过50周岁(1972年后出生)
-
其他要求 :需通过人才分类定级认定,且满足全职引进标准
-
二、核心认定标准
-
业绩贡献指标
-
A类 :在创新创业、社会贡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
B类 :取得重大技术突破或成果转化
-
C类 :在省级以上项目中有显著贡献
-
D类 :在细分领域具有领先优势
-
E类 :满足岗位需求,具备发展潜力
-
-
其他考量因素
-
学历与资历 :重点评估学历层次、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
-
社会影响 :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奖项荣誉等
-
团队合作与创新能力 :需体现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思维
-
三、申报与待遇
-
申报流程
-
人才需在获得分类定级后12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视为放弃
-
通过现场考核、面试等环节,确保认定结果公正
-
-
待遇标准
-
安家补贴 :A类300万元,B类150万元,C类70万元,D类35万元,E类15万元(分5年拨付)
-
住房保障 :提供人才安居保障机制,解决配偶、子女入学、医疗等生活问题
-
职业发展 :直接纳入对应层次人才管理,享受职称评聘优惠
-
四、其他说明
-
管理岗位限制 :事业单位现聘管理岗位(非“双肩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待遇兑现
-
政策时效性 :2023年9-11月通过评定的人员已发放“吉享卡”“吉健卡”,后续评定按新政策执行
以上标准综合了吉林省对高层次人才的多元化需求,既注重个人能力,也强调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