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职称高级晋升条件根据职称类别和评价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主任医师晋升条件
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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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 :获市厅级以上表彰2次;或任现职前获全国性表彰或科技奖(可参考其他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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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限 :从事儿科、精神科等7个专业领域满10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二、副主任医师晋升条件
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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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 :任期内2个以上年度临床工作量排名单位前1/100,或工作量超要求2倍;或获全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1次;或培养指导2名专业人才中至少1名获县级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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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年限 :从事儿科、精神科等7个专业领域满10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
三、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副高级)晋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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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 :在县级及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单位工作满30年,且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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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成果 :完成规定继续教育任务(如脱产培训3个月以上);或主持/参与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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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政策 :艰苦边远地区工作30年以上、援疆/援藏/援青等经历可破格晋升。
四、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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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德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近3年品德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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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 :完成年度学习任务,副高级职称需累计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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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方式 :实行“考评结合”方式,正高级职称实行评审方式。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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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卫生系列职称评价标准单独制定,与综合医院评价标准有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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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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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评审细则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文件为准。
以上条件综合了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年限及品德考核,需满足相应层级的要求。建议申报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标准准备材料并咨询单位人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