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种作业证作为劳动者个人职业资格证明,在离职时通常可以要求公司归还。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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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归属权
特种作业证属于劳动者个人财产,与工作关系无直接关联。用人单位无权扣押或留存,劳动者离职时有权要求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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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第八十四条规定,扣押证件属于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退还。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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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出钱考取的证书
若公司承担了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离职时需遵守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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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及未履行服务期部分应分摊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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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处理,但不得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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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拒绝归还
若公司阻挠劳动者带走证件,可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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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 :留存离职证明、证件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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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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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操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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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沟通 :离职时直接与公司协商,明确证件归还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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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凭证 :通过书面协议或邮件确认归还细节,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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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特种作业证离职时可要求归还,但需注意服务期约定及公司合法留存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