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销毁的频率和规则因档案类型和保管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档案销毁的常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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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期限届满销毁
多数档案需保存至法定或约定期限后销毁。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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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 :员工离职后保存2年(以《离职(调动)交接表》核准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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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档案 :如民事判决书保存30年,刑事判决书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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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业务档案 :部分可按公司政策每5-10年或长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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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审查与鉴定
即使未到保存期限,也需定期审查档案价值,由档案管理部门、业务部门及领导组成鉴定小组,采用直接鉴定方法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限的意见。
二、特殊类型档案的销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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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档案
保存1年后可销毁,需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并指定两人执行销毁,电子档案需额外履行信息系统监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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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档案
人事档案由原存档部门保存,短期(3年)或长期(50年)后由户籍机关统一销毁,需提供死亡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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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档案
需符合国家电子档案管理规定,由档案管理、会计及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共同监销。
三、销毁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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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需填写销毁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审批,部分档案需报更高层级领导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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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方式
应在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如单位指定区域或专业销毁机构,采用碎纸机粉碎或专业销毁服务,并留存销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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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存档
销毁申请单、审批文件及销毁清单需存档备查。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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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策差异 :档案销毁需符合《档案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参照行业规范或地方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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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部分档案可能因后续工作需要提前解密或转移,需灵活处理。
档案销毁无统一时间标准,需结合类型、期限及管理规定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