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出台20条新规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商丘市教育局近日印发《商丘市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20条》(以下简称《20条》),从招生管理、教学管理、作业管理、考试管理等多方面对中小学校提出具体要求。
一、招生管理
《20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擅自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要规范招生宣传,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家长和学生。
二、教学管理
教学管理方面,《20条》要求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课时和难度。要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不得提前结束课程或随意增加课时。
三、作业管理
为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20条》对作业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学校要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和难度,不得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要创新作业形式,提高作业质量,增强作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考试管理
考试管理方面,《20条》要求学校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难度,不得组织频繁的考试或超出课程标准的考试。要合理运用考试结果,不得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和教师。
五、其他方面
《20条》还对学校的安全管理、收费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通过出台《20条》,商丘市教育局旨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