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没活”为由不让员工上班,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剥夺员工的工作机会或强制休假。如果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面强制员工停工,则可能构成违法。
1. 明确公司行为的性质
- 如果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安排员工长期无薪休假或停工,但实际仍在运营,可能涉嫌违法。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用人单位因经济性裁员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才能实施裁员或停工。
2. 收集相关证据
- 员工应保留与公司沟通的记录(如邮件、微信聊天记录)。
- 收集公司仍在运营的证据,如业务正常开展、其他员工仍在工作等。
3. 与公司协商
- 向公司书面表达上班意愿,要求明确答复是否安排工作。
- 协商不成时,可向公司上级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4. 申请劳动仲裁
- 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或赔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应支付赔偿金。
5. 法律支持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 若公司未依法履行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主张补发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等。
总结
员工在遇到公司以“没活”为由不让上班的情况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监察部门,确保**过程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