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日
周末(周六、周日)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属于 公休日 ,而非法定节假日。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律定义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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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日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休日是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的时间,通常为每工作5天后的2天休息。我国现行工时制度以每周40小时为基础,普遍实行双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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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如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共11天。
二、加班工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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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休或工资补偿
若用人单位在公休日安排加班,可通过安排补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若无法补休,则需支付加班工资。
三、历史演变
公休日制度最早可追溯至汉代,经历多次调整,现行的双休制是现代劳动法规的体现。法定节假日则随着国家发展逐步明确,但始终不包含周末。
周末是法定的休息时间,与法定节假日有明确区分。用人单位需依法安排公休日加班的补偿方式,但无需将其视为法定假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