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国有企业干部管理办法,结合权威文件内容,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要点:
一、管理范围与适用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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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管理人员 :包括公司代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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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管理人员 :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部门经理(主任)、副经理(副主任)、经理助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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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分公司/子公司班子成员、社区中心/动力处正副职等。
二、选拔任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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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推荐 :通过组织推荐、群众推荐、领导干部个人推荐和自荐等方式进行,推荐结果作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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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察 :对推荐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考察前需进行考察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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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前公示 :考察通过后进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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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程序 :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党委书记批准后,办理任职文件。
三、职数与任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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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数控制 :根据部门业务覆盖面和单位规模合理确定领导职数,实行精干高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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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制度 :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明确董事、总经理等职数及任期,任期届满未续聘或考核不称职的,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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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职数,确保领导层适应发展需求。
四、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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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监督 :坚持预防为主、事前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行为的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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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 :建立以考核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机制,结合岗位职责与工作业绩实施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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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进行问责,包括党委主要领导、直接责任人等。
五、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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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制度 :实行任职资格回避,避免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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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业 :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禁止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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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条例 :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等处分。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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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股份公司管理的干部,子公司根据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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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程序细节需结合集团及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以上内容综合了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最新政策文件,确保选拔任用规范、监督严格、考核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