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冲突论并没有一个单一的提出者,因为它是一个涵盖多个理论和观点的广泛概念。以下是关于群体冲突论的相关信息:
群体冲突论的定义和背景
群体冲突论是西方犯罪社会学关于冲突理论的一种。它认为社会是由许多利益冲突的群体所组成的,在一定条件下,这种利益冲突会导致社会的紧张和对立,从而涉及到法律问题。
群体冲突论的代表人物及其观点
- 乔治·菲尔德:认为美国社会是由许多利益冲突的群体所组成的,这种冲突经常会导致妥协,在妥协的基础上产生法律规定的解决办法。
- G.B.沃尔德:在《理论犯罪学》(1958)中提出群体冲突犯罪论,认为群体冲突是群体成员之间或群体之间相互排斥和互不相容的现象,犯罪是在争取社会权力的斗争中为获得或改善群体地位而产生的社会和政治冲突的伴生现象。
群体冲突论是一个复杂且多维的理论框架,它涉及到多个学科领域和理论观点。在探讨群体冲突论时,我们需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和批判性思维,积极借鉴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和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