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个人档案需通过“调档函”公对公转递,关键步骤包括:确认新单位档案接收资质、开具调档函、原单位密封转递、新单位审核入库。 档案严禁个人自带,需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且材料必须完整(如离职证明、身份文件等),否则可能被退回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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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新单位档案接收权限
若新单位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档案管理资质,可直接接收档案;若为私企或无资质单位,需将档案存至新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人才服务中心。离职后应尽快办理转档,避免原单位超期保管风险。 -
开具调档函
新单位或人才服务中心需出具调档函(注明接收地址、联系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等材料提交至原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若委托代办,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件。 -
原单位审核转递
原单位核对材料后,将档案密封并附目录清单,通过机要或专人送取转递。关键材料缺失(如学历证明、离职手续)需补办,否则可能影响接收。转递后需跟踪“档案回执”确认送达。 -
新单位接收与审核
接收方核查档案完整性后入库。若材料不全,需签署承诺书限期补齐。档案未按时到达时,应及时联系原单位查询机要编号或物流信息。
提示: 跨地区调档需注意户籍或工作地政策差异,如部分城市要求社保记录。建议提前咨询两地档案管理机构,避免遗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