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放工资档案的保存年限需根据档案类型和法律规定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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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记录保存期限
用人单位需书面记录工资支付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及签字,并保存 2年以上 备查。这一要求适用于工资清单、支付凭证等直接关联工资支付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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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原始凭证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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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表 :作为会计凭证的一部分,工资表需保存 24个月(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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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原始凭证 :如报销单据等,需保存 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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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档案保存期限
若涉及劳动争议,相关档案需保存 不少于30年 ,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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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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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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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