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做账分录核心要点是:收入全额确认、增值税减免转入营业外收入,需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过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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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收入确认
取得免税收入时,按实际收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例如:销售商品10万元(免税),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7,08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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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额处理
月末将计提的应交增值税转入“营业外收入”,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3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款 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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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收入需按价税分离原则确认,避免直接按含税价记账;
- 若开具免税发票,需在备注栏注明“免税”字样;
- 定期核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确保减免金额准确结转。
通过以上分录,既能合规反映免税政策影响,又能清晰体现企业利润构成。实际操作中需结合业务类型和当地税务要求灵活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