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分录需区分收入确认与免税处理两个环节,核心分录为:确认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免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记“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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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环节
销售实现时,按价税合计金额记账:-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含税总额)
-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征收率计算的税额)
例如:收入10,300元(含税),征收率3%,则收入10,000元,增值税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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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处理环节
符合免税条件后,将已计提的增值税转入损益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 贷:营业外收入(企业会计准则)
或 - 贷:其他收益(小企业会计准则)
注意:若直接开具免税发票,可省略计提增值税步骤,全额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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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季度申报免税:若季度销售额未超30万元,需在申报时填写免税栏次,账务处理同上。
- 多缴税款退回:已缴纳的增值税可申请退税,分录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需严格区分收入与税额,免税政策下通过损益科目体现税收优惠。建议定期核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确保与申报表一致,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