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册数和编号填写需遵循规范,确保凭证管理有序。以下是具体方法:
一、凭证编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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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格式
采用 年份+月份+总册数+序号 的阿拉伯数字编制,例如:2023-10-15-01(2023年10月第15册第1张凭证)。
- 年份用四位数,月份用两位数,总册数和序号根据实际使用位数(2-3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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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编号原则
同一类别凭证需连续编号,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等可分类别编号(如收001、付00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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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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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凭证分多册装订,每册封面需标注“本月共X册,本册是第X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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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自动编号时,按系统规则生成,无需手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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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凭证册数填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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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册数统计
填写当月凭证总册数(如1本、2本等),与封面页数区分。
- 若凭证跨月装订,需标注起止日期(如2023-10-01至2023-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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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册序号标识
指当前凭证在本月册中的排序编号(如第1册、第2册),与总册数不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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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篡改 :编号和册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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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信息 :可在封面标注单位名称、会计主管等,便于归档和查账。
通过以上规范,可确保会计凭证编号系统化、易查询,符合财务档案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