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单丢失的情况说明需根据票据类型和丢失原因进行规范书写,以下是具体要点:
一、基本结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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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与称呼
明确标注“报销发票/票据丢失情况说明”,开头称呼为“主管税务机关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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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信息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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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基本信息 :注明发票类型(如增值税发票、火车票等)、发票代码/号码、金额及开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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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原因 :如实描述丢失经过(如快递寄丢、保管不善等),避免虚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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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流程说明
需在遗失当日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并说明已按流程办理挂失手续。
二、不同票据类型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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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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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认证发票:购货方凭销货方记账联复印件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已抄报税证明单”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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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发票:需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后,按上述流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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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票据(如火车票、飞机票)
一般需提供复印件,并说明无法替代原件功能,建议联系开票单位或运输方获取相关证明。
三、声明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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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声明“该报销单/票据作废,任何第三方主张均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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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保证金类票据,需按约定退回并声明作废。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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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需清晰、简洁,避免冗长;格式规范,便于税务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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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与税务机关沟通的书面记录,作为后续处理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