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保管责任应明确划分,具体如下:
结论 :会计凭证由会计人员保管,出纳不得兼管。这是遵循财务规范和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详细说明 :
-
职责分工原则
出纳负责现金收付、登记日记账等基础资金管理,而会计负责凭证审核、记账及档案保管。两者职责明确分离,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
具体保管要求
-
出纳权限限制 :出纳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包括凭证、账簿等),也不得参与稽核、债权债务核算等工作。
-
凭证移交流程 :付款后发票等原始凭证需及时交给会计,由会计编制记账凭证并装订成册。
-
-
特殊情况处理
小型企业若人员不足,可指定其他非出纳人员临时保管凭证,但必须确保不违反“出纳不得兼管档案”的规定。
-
档案管理规范
装订后的会计凭证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移交档案机构或指定专人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30年,期满前不得销毁。
法律依据 :上述规定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财务法规,旨在防范财务风险,保障企业财务信息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