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凭证保存年限的规定

30年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财务凭证的保存年限有明确的规定,主要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一、定期保管(30年)

  1. 核心会计档案

    包括会计凭证(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财务报表(月度/季度/半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会计档案移交清册等。

  2. 其他相关资料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等也属于定期保管范畴。

二、永久保管

  1. 重大财务档案

    涉及国家重大利益、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会计资料,如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涉及重大投资或诉讼的会计资料等。

三、特殊说明

  1. 发票存根联

    开具单位需保存5年,但其他涉税资料(如发票本身)需保存10年。

  2. 电子凭证

    电子存根数据视同纸质凭证保存,需确保数据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个人税收相关凭证

    个人捐赠凭证需留存5年。

四、保管期限计算

  • 起始时间 :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

  • 延续规则 :保管期限届满后,若无未了事项,可继续保管5年;若存在未了事项,则需延长至事项完结时。

五、法律依据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明确区分永久和定期两类保管期限,并规定了具体适用情形。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对涉税资料(如发票、纳税申报表)的保存期限作出具体要求。

六、注意事项

  • 企业需对财务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确保安全性和完整性。

  • 特殊情况下需报请国家档案管理机构批准延长保管期限。

以上规定适用于一般企业及上市公司,特殊行业或大型企业可能涉及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本文《财务凭证保存年限的规定》系辅导客考试网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合作方转载必需注明出处:https://www.fudaoke.com/exam/2687861.html

相关推荐

行政事业单位记账凭证保管多少年

行政事业单位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 30年 ,具体依据如下: 保管期限依据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保管期限为 30年 ,总账/明细账的保管期限同样为30年。 与不同类型凭证的区分 若仅指 记账凭证 ,部分资料提到其保管期限为 15年 ,但此说法与高权威性文件存在冲突,需以最新规定为准。 其他会计凭证(如原始凭证、拨款凭证等)的保管期限多为

2025-05-07 会计考试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簿保管期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簿保管期限根据类型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总账 保管期限:30年 说明:包括日记总账,按年分月装订。 明细账 保管期限:30年 说明:涵盖各类明细分类账、分户账等。 日记账 保管期限:30年 说明: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固定资产卡片 保管期限: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 说明:需单独装订,不与凭证混放。 辅助账簿 保管期限:30年 说明

2025-05-07 会计考试

事业单位会计凭证保管年限

​​事业单位会计凭证的保管年限为30年​ ​,涵盖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及传票汇总表等关键财务文件。这一规定依据国家统一会计档案管理标准,旨在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特别强调电子发票需同步打印存档​ ​,且装订时禁止使用金属材料以防锈蚀。 ​​核心凭证范围​ ​:包括日常收支的原始单据(如发票、合同)、记账凭证(会计分录依据)以及传票汇总表,均需完整保存30年

2025-05-07 会计考试

2016年前会计凭证保管年限的规定

10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档案管理要求,2016年前会计凭证的保管年限规定如下: 保管年限标准 2016年前的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保管年限为 10年 。这一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特殊说明 若会计凭证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满10年,可不再继续保管; 不同类型的会计资料(如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均适用10年标准,无区分。 后续调整

2025-05-07 会计考试

行政单位会计凭证丢了一本怎么办

​​行政单位会计凭证丢失后,需立即启动补救程序并上报主管部门,核心措施包括:取得原凭证单位证明或内部情况说明、依法补办手续、加强内控追责,避免财务风险和法律处罚。​ ​ ​​紧急上报与调查​ ​ 发现凭证丢失后,第一时间向单位负责人和上级财务部门报告,说明丢失凭证的编号、内容及可能原因。若涉及外部单位(如发票、银行单据),需联系对方获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存根联证明。 ​​合法补救措施​ ​

2025-05-07 会计考试

新《民事证据规定》

新《民事证据规定》‌强化了电子数据证据效力 ‌、‌明确了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新增了证人出庭保障措施 ‌,是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重要革新。 ‌电子数据证据效力提升 ‌ 新规明确电子数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可作为独立证据使用,要求法院不得仅以"电子形式"为由否定其真实性。当事人应保存原始载体,必要时可申请区块链存证技术固定证据。 ‌举证责任分配更清晰 ‌ 针对医疗纠纷、环境污染等专业领域

2025-05-07 会计考试

民法典证据不足的规定

在《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证据不足的法律后果明确为“驳回诉讼请求”或“驳回起诉”,核心在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且非法证据或调解中的妥协事实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基本处理规则 证据不足时,法院将直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或起诉,尤其在民间借贷、债务纠纷等案件中,若债权人无法提供借据、欠条等关键凭证,或证据合法性存疑(如通过侵权手段获取),则需承担败诉风险。 举证责任与证据要求

2025-05-07 会计考试

民事诉讼法调取证据的规定

民事诉讼中调取证据的规定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涵盖调取权限、申请条件、程序要求及限制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调取权限与范围 法院依职权调取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如污染环境、商业秘密等) 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终结诉讼、回避等程序性事项 国家机关保存的档案材料(如户籍、税务记录等) 法院依申请调取

2025-05-07 会计考试

最高院关于调取证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调取证据的规定旨在确保诉讼过程中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效率。以下从多个角度展开说明: 1. 调取证据的申请与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法院在审查后,若符合调取证据的条件,应及时决定调取;若不符合条件,则需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明确告知原因。 2.

2025-05-07 会计考试

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的规定

当事人申请调取证据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具体如下: 一、申请调取证据的情形 法定情形 国家档案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档案材料 客观限制 :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的证据(如银行内部资料、对方当事人隐瞒等) 法院依职权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程序事项(如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等) 新证据例外

2025-05-07 会计考试

税务稽查调取往年账簿几日内归还

税务稽查调取往年账簿后,应在3个月内完整归还 。以下是详细说明: 法律依据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税务机关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需经所属税务局局长批准,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 适用范围 调取资料范围 :包括往年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不适用范围 :当年账簿的调取归还期限为30日,与往年账簿不同。 调取程序

2025-05-07 会计考试

税务机关调取账簿资料的法律依据

税务机关调取账簿资料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和《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两部核心法规,具体如下: 法律依据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 明确赋予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资料的权利,这是调取账簿资料的核心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二:《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规定了调取账簿资料的具体程序,包括: 需出具《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并填写清单

2025-05-07 会计考试

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要求

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需遵循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保税务资料准确规范。以下是核心要点: 基础账簿体系 必设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用于记录全面财务交易。 根据业务需求设置明细账,包括增值税明细账、原材料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成本费用明细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明细账等。 税务专项核算 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单独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分别记录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已交税金

2025-05-07 会计考试

检查人员调取企业账簿多久退还

​​税务机关调取企业账簿的退还时限根据会计年度不同而严格区分:调取以前年度账簿需在3个月内退还,调取当年账簿则必须在30日内退还​ ​,且均需履行审批和签收手续。以下是具体规则和注意事项: ​​时间划分标准​ ​ 检查人员调取账簿时,区分“以前会计年度”和“当年”两类情况。前者需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退还时限为3个月;后者须由设区的市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且必须在30日内退还

2025-05-07 会计考试

要求纳税人提供账簿的通知

​​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提供账簿是依法行使税务检查权的关键环节,旨在核实纳税申报真实性、确保税收公平。​ ​ 纳税人需配合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凭证、账簿及财务报表,否则可能面临滞纳金、罚款甚至信用降级等后果。以下是核心要点: ​​法律依据与范围​ ​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资料,时间范围通常涵盖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稽查重点包括收入确认、成本列支

2025-05-07 会计考试

税务自查阶段企业有权调取账簿吗

无权 在税务自查阶段,企业 无权主动调取账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管理规范,调取账簿需由税务机关依法进行,企业需配合税务机关的合法检查。具体说明如下: 一、税务机关调取账簿的权限与程序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第八十六条,税务机关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调取企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资料: 日常税务检查(需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稽查案件(需设区的市

2025-05-07 会计考试

一般纳税人不建账簿怎么处置

‌一般纳税人不建账簿将面临罚款、纳税调整甚至吊销税务登记等处罚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必须依法设置、保管账簿,否则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者可能被限制经营资格。 ‌法律处罚 ‌ 税务机关可对未建账的纳税人处以2000元至1万元罚款;若逾期不改正,罚款可提高至1万至5万元,同时按核定税额补税。连续12个月未建账可能触发税务登记吊销程序。 ‌纳税核定风险 ‌

2025-05-07 会计考试

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多久设置账簿

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有义务在法定期限内设置账簿,以记录和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具体要求如下: 设置账簿的时间要求 : 营业执照领取之日 :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这是为了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开始记录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

2025-05-07 会计考试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保管期限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 15年 ,具体规定如下: 保管期限依据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最新政策,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含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保管期限为 15年 ,与总账、明细账等同类会计档案保持一致。 特殊凭证例外 决算报表 :永久保存; 月/季度财务报告 :保存5年; 银行对账单 :单独装订,保管10年。 装订与保管要求 需按年分月装订,封面标注凭证种类、编号

2025-05-07 会计考试

单位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

单位会计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最长期限为3年,需满足档案完整性、安全性和移交规范等要求,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保管期限与流程 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最长不超过3年。延期移交需经档案管理机构同意,确保符合国家档案管理规定。 管理要求 完整性 :移交前需检查档案是否完整,损坏文件需修复或复印存档。 安全性 :存放地点需防火、防潮,设置门禁并限制人员接触

2025-05-07 会计考试
查看更多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