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福利费
福利部门工资的会计分录需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处理,具体如下:
一、工资计提(费用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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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记录福利部门人员工资的预提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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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增加应付职工薪酬的负债。
二、工资发放(费用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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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结转已计提的福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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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实际支付工资的现金流出。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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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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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记入“其他应付款-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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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个人所得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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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需在工资总额14%限额内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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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细科目设置建议
企业可根据职工人数和核算需求,设置“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等二级科目,便于分类管理和税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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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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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部门人员若参与生产活动,其工资应计入“生产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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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工资可能涉及“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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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示例分录汇总
业务类型 | 会计分录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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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提 |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 预提工资费用 |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 增加负债 | |
工资发放 |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 结转费用 |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 实际支付工资 | |
扣除社保及个税 |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 减去可扣除项目 |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费 | 记录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 |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 记录代扣个税 |
通过以上分录处理,可确保福利部门工资合规入账,并满足税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