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给自己多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可能构成职务侵占或贪污罪(国企人员),需承担刑事责任并退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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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性
私自调整工资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单位财产,若金额达到立案标准(通常5000元以上),可能触犯《刑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或第382条贪污罪(国企)。即使未达刑事标准,也违反《会计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
民事后果
多发部分构成不当得利,单位有权通过民事诉讼追回。若会计主动退还,可能减轻处罚;若拒不归还,将加重法律责任,甚至需赔偿利息损失。 -
处理建议
单位发现后应立即要求退还并内部追责,必要时报警;会计若发现操作失误,应主动上报并配合纠正,避免法律风险。
总结:无论金额大小,私自多发工资均属违法,需以法律途径解决。会计人员应严守职业操守,单位也需完善财务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