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商贷银行出具
商转公同意书是办理住房公积金**置换商业**的核心材料,需由原商业银行提供并盖章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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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盖章的同意书
原商贷银行需出具《住房公积金**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直转同意书》,并加盖银行公章,明确同意将商业**转为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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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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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先还后贷”方式,还需提供近2个月的商业**结清证明及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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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以贷还贷”方式,需提供原商贷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直转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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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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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书内容需与公积金**申请表中的信息一致,避免因信息差异导致审批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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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原**合同已变更,需提供变更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