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是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核心法律,确立了以土地公有制为基础、耕地保护为目标、用途管制为核心的基本制度,重点保障农民权益并规范土地征收与利用。其核心亮点包括:严格保护耕地红线(如永久基本农田制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破除城乡土地市场壁垒)、征地程序透明化(公共利益界定与补偿标准优化)以及宅基地制度创新(“户有所居”灵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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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有制与用途管制
法律明确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实行严格的用途分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农用地转用,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例如,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需“占补平衡”,且永久基本农田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 -
农民权益保障
2019年修订后,法律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赋予农民集体更大收益权;征地补偿按区片综合地价计算,要求“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宅基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政府,并允许自愿有偿退出,适应城镇化需求。 -
土地征收规范
首次列举六类“公共利益”情形(如基础设施、扶贫搬迁),限制随意征地。新增批前协议签订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强调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
监管与技术支撑
国家建立土地督察制度,动态监测土地利用;推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替代原有多规冲突,要求数据联网和信息公开,提升管理效率。
提示:随着城乡融合发展,土地管理需平衡保护与开发。个人或企业涉及土地交易时,应重点关注用途管制、补偿标准和审批程序,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