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差旅费的税费会计分录需根据费用归属部门、是否预支款项及增值税抵扣情况分类处理,核心逻辑为:差旅费计入对应费用科目(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可抵扣进项税额单独列示,预支款项通过“其他应收款”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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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预支差旅费:员工直接垫付后报销,分录为:
-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差旅费(实际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如住宿费、交通费可抵扣部分)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差旅费(实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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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支差旅费:
- 预支时:借:其他应收款—XX员工,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 报销时分三种情况:
- 费用=预支金额: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XX员工。
- 费用<预支金额:员工退回差额,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差旅费 + 库存现金(退回部分),贷:其他应收款—XX员工。
- 费用>预支金额:需补付差额,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差旅费,贷:其他应收款—XX员工 +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补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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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处理:
- 交通费:航空/铁路票按票面金额÷(1+9%)×9%计算抵扣;公路/水路票按票面金额÷(1+3%)×3%计算。
- 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直接按票面税额抵扣。
- 餐饮费:不可抵扣,全额计入费用科目。
提示:确保报销凭证合法(如发票注明旅客信息),费用划分清晰(如区分个人消费),并遵循企业财务制度与税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