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销售额和减征额
小规模纳税人将3%征收率减按1%申报时,需按照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进行填报:
一、填写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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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的确定
减按1%征收率的销售额需按 含税销售额 除以(1+1%)计算后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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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若存在免税销售额,需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次填报。
二、计算并填写减征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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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额计算
应纳税额减征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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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明细表填报
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需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如01011608),并在减税项目栏次填写计算得出的减征额。
三、其他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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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信息与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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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人基本信息”栏次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所属期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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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栏次需包含含税销售额(销售额栏)和已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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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按3%税率计算的税额-减征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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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校验
填写完成后需核对“提示类”问题,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申报。
四、政策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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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政策适用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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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征部分不直接体现在销售额中,而是通过减征额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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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其他免税项目,需在“免税销售额”栏次单独填报。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正确享受1%减征政策。若需进一步确认,建议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