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从3%征收率减按1%申报,需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操作,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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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电子税务局
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二、主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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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在主表第1栏填写原3%征收率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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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销售额
第10栏填写季度内免税的普票金额(如月销售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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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额减征额
第18栏填写销售额的2%(如季度销售额≤30万元)。
三、附加税费表
系统自动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享受50%减征。
四、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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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减免性质
减税性质选择01011608(减按1%征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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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减税项目
第2列、第4列分别填写2%的减免税额。
五、申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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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校验
检查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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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款
系统自动跳转至缴款界面,支持三方协议扣款或银行端查询。
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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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额计算 :减按1%申报时,销售额仍按原3%税率填报,减征部分通过应纳税额减征额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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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政策 :月销售额≤10万元(季度≤30万元)可享受免税,需在申报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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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处理 :申报比对异常需及时联系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