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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是否属于法人组织需要根据其性质和法律地位进行具体分析:
一、工会的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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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性质
工会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具体分为两类:
- 中央及地方工会 (如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基层工会组织 :若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法人条件(如独立财产、组织机构等),可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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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企业的区别
工会法人属于 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有本质区别。非营利性法人不以分配利润为目的,而企业法人则需向股东分配利润。
二、工会的职能与法律地位
- 职能定位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主要职责是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属于 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 。- 独立性 :具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与会员单位不存在隶属关系。
三、特殊说明
- 工会法人的登记 :基层工会组织需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后方具备法人资格。- 与行政机关的区别 :工会不是行政机关,其活动受《工会法》调整,而非行政法规范。
工会整体上属于法人组织,但需注意其作为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特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