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最严
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是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原则。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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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谨的标准
通过修订《食品安全法》及配套规章,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符合严格质量要求。例如,婴幼儿乳粉标准为全球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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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格的监管
实施全覆盖抽检制度,对重点领域(如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每季度或月度抽检,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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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厉的处罚
对违法行为采取重罚措施,包括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例如,生产销售有毒食品可判处销售价款十倍赔偿,并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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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肃的问责
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该原则自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时确立,成为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法治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