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行政及管理职能,具体如下:
一、公共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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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档案管理 :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进行规范管理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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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防控 :落实免疫规划、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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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育 :开展爱国卫生、慢性病防治、孕产妇及儿童保健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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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高危人群及确诊患者进行登记、随访与指导。
二、基本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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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服务 :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外科手术(如止血、缝合等),承担孕产妇顺产及难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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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护 :提供现场急救、转诊服务及康复指导,具备基础医疗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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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服务 :运用适宜技术治疗疾病,推广中医药健康服务。
三、行政及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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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管理 :编制工作计划、监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完成上级交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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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管理 :负责医护人员培训、考核及职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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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管理 :管理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与维护,保障医疗活动正常运行。
四、其他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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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统计 :开展医疗质量分析、数据统计及决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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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指导 :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业务培训与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