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5年,农村宅基地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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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需符合当地规定标准。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宅基地,部分地区采取超面积有偿使用的方式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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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审批流程 :农村宅基地申请将实行“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申请人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国土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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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宅基地确权登记 :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明确宅基地及房屋的权属。确权登记后的宅基地,可以依法流转、抵押、继承等,有利于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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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跨村互换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允许宅基地使用权在不同村集体之间进行互换,以满足农民的居住和生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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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有偿退出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以释放农村闲置土地资源。补偿方式主要有按年补偿和一次性补偿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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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保障农民的自主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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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面积规定放宽 :一般情况下,每户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6平方米;在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可放宽至200平方米。对于建在盐碱地或荒滩地上的村庄,宅基地面积限制可以适当放宽,但每户不得超过26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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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村户口不得申请建房 :农村建房权利与农村户口紧密相连。一旦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将失去农村建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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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超出面积实行征税制度 :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新政策对宅基地超出的面积实行征税制度,旨在规范宅基地使用行为,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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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强征农民宅基地 :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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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 :在保障所有权不变和资格权保护的前提下,允许宅基地使用权适度放活,允许农民将使用权流转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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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宅基地的盘活利用 :政府鼓励农户流转宅基地使用权,并加强监管,确保土地合理利用。村民可将合法住房以出租、合作入股、自主经营和合作经营等方式盘活,如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等产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优化农村宅基地资源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