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3年起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 30404元 ,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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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医保起付标准统一调整为30404元。该标准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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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员等困难群体,大病医保起付标准可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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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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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以上(不含)且累计个人自付费用≤5万元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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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70%,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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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机制
起付标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适时公布。
注意 :不同来源存在起付标准差异(如3万元、3万元等),可能与政策更新或统计口径有关,建议以2023年最新标准(30404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