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由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组成,具体金额与职务职级、缴费年限、地区经济水平挂钩,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 2024年10月过渡期结束后,新办法统一采用“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全国平均待遇约5000-10000元,上海、北京等发达地区可达1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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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和缴费年限计算,公式为:
- 过渡性养老金:针对2014年10月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视同缴费年限和指数计算,公式为: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60岁退休为139个月)。
- 基础养老金:以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结合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和缴费年限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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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档次
- 第一档(15000元以上):北上广深等发达地区,40年工龄的正高级职称或副处级以上人员。
- 第二档(10000-15000元):同地区副高级职称或正科级人员。
- 第三档(7000-10000元):中西部省份35年以上工龄的中级职称或副科级人员。
- 第四档(5000-7000元):非省会城市或县城的中级职称以下人员。
- 第五档(5000元以下):乡镇基层单位或工龄较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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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影响因素
- 职务职级:视同缴费指数与退休时的职务、职称直接相关。
- 缴费年限:含实际缴费和2014年10月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每多1年可增加1%基础养老金。
- 地区差异:计发基数以各省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准,上海(12307元)、西藏(11546元)等地区明显高于江西(6916元)、广西(6847元)。
提示:退休金可通过提高缴费基数、延长工龄优化,且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可额外增加待遇。具体金额需结合个人档案和当地政策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