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引进专业人才,聘期1-5年,依法享有编制、财政工资待遇,但合同到期自动解聘,专业性强且重绩效管理。
根据《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聘任制公务员是以合同形式聘任的公职人员,需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工资由财政负担,但仅适用于专业性较强或辅助性职位,涉及国家机密岗位除外。机关通过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确定人选,签订1至5年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为1-6个月。合同中明确双方权责,实行平等协商机制,期满自动解除关系。其日常管理参照公务员法及合同条款,重点考核工作绩效,优秀者满五年可申请转为委任制。考核不达标或违规者按法律规定追责。
聘任制公务员的推行旨在优化用人机制、提升专业化水平,通过引入市场化管理方式平衡灵活性与规范性。此制度既吸引高技能人才,也确保权责分明,适应现代化治理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