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补充医疗报销范围及比例的核心要点是:补充医疗针对社保未覆盖部分进行二次报销,门诊起付线1800元、住院1300元以上的自付部分可按单位选定比例(通常60%-95%)报销,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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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补充医疗覆盖社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包括:- 门诊:1800元起付线以下及社保报销比例外的费用(如在职职工门诊社保报70%,剩余30%可补充报销)。
- 住院:1300元起付线以下及社保报销比例外的费用(如退休人员住院社保报90%,剩余10%可补充报销)。
- 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按住院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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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具体比例由单位投保时选择,常见标准为:- 门诊: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可再报60%-90%。
- 住院:社保报销后剩余部分可再报90%-95%。
- 退休人员自付门槛更低(如门诊自付超5%、住院超3%即可触发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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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化政策
- 在职职工:门诊自付需超10%、住院自付超6%方可补充报销。
- 退休人员:门诊自付超5%、住院自付超3%即符合条件,且社保报销比例更高(门诊85%、住院90%)。
提示:补充医疗是单位福利,具体比例需咨询人事部门;合理利用可大幅降低医疗自费压力,尤其对慢性病或高额住院费用更显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