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职工年休假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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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若单位未安排年休假且未支付工资,需按职工日工资的300%支付未休天数工资,其中包含正常工资收入,但不包含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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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基数
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为计算基数,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
二、协商与证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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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单位需与职工协商是否安排补休或支付工资,协商过程需留存书面记录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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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
单位承担未安排年休假或拒绝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需保存考勤记录、工作安排文件等。
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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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投诉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责令限期改正并支付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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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仲裁时效为1年,可申请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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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
仲裁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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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主动放弃
若职工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单位可支付正常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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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期不计入
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工伤停工留薪期等法定假期不计入年休假。
五、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五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