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让休年假时,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一、投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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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由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需支付双倍工资及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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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申诉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提出申诉,适用于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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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市长热线
通过全国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平台将协调处理。
二、法律依据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七条,单位不安排年假且不支付工资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责令支付300%工资报酬及赔偿金,拒不执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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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优先
与单位沟通调整休假时间,保留沟通记录作为证据。2. 收集证据
准备工作年限证明、劳动合同、工资条等材料,便于后续仲裁或诉讼。3. 法律途径
协商无果后,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