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责任主要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分工因企业设置而异。以下是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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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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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 :通常负责员工的入职、离职手续,以及社保、公积金的参保登记、停保、转移等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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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门 :负责计算单位应缴纳的社保、公积金费用,并处理与工资代扣、税务申报等财务相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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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中的协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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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数企业中,社保和公积金管理可能由同一人或部门统筹负责,尤其是当两者关联性强时(如同一窗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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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人事专员可能负责每月新增员工社保登记,同时与财务部门协作确保费用准确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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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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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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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则由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承担,单位部分由财务部门处理,个人部分在工资发放时自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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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社保和公积金的缴纳责任主体为用人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具体由企业内部设置决定,但需依法依规协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