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社保缴纳满15年去世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一、个人账户余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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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继承
个人账户中的缴费部分及利息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二、丧葬费与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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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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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病死亡 :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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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 :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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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期间死亡 :参照在职职工标准发放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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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需携带死亡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社保卡等材料,向参保地社保局申请。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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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退休年龄去世 :仅退还个人账户余额,无养老金赔偿,但可报销身故前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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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领取养老金期间去世 :退还个人账户余额(扣除已领部分),同时可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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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部分不可继承,仅个人账户余额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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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