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招聘的法律后果主要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类,具体如下:
一、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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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招聘信息发布
用人单位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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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与竞业限制
招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涉及侵犯竞业限制,可能面临额外处罚。
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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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无效
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始无效,但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报酬(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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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损失
用人单位或个人因虚假招聘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如求职者缴纳的押金、培训费等)。
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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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金额达到3000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金额巨大(3万-50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特别巨大(50万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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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犯责任
参与诈骗活动的员工,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能面临相同或更重的刑罚。
总结
欺诈招聘的后果因行为主体和情节严重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用人单位需严格审核招聘信息,避免承担法律风险;求职者也应提高警惕,防范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