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和制单可以由同一人担任,但需满足企业规模小、资源有限等条件,且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复核机制以规避风险。 这种做法在节省人力成本的可能因职责合并导致财务漏洞或舞弊风险,因此需谨慎权衡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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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与实操的灵活性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出纳与制单职责未明确禁止合并,但强调“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小型企业因人手不足常采用一人多岗模式,但需确保制单与审核由不同人员执行。例如,出纳可负责现金相关凭证的制单,但需由会计或第三方审核。 -
风险与内部控制的平衡
合并职责可能削弱财务监督,如出纳既管资金收支又制单,易掩盖操作失误或挪用资金。建议通过定期对账、交叉检查(如月末银行流水核对)和权限分离(如财务软件分权设置)降低风险。自动化工具如财务管理软件可辅助减少人为错误。 -
企业规模的关键影响
大型企业严格遵循职责分离,而小微企业因业务简单、交易量少,可能允许出纳兼任制单。但需注意:若涉及债权债务登记或税务申报,仍需分岗以避免合规问题。
总结:一人兼任出纳与制单虽具可行性,但需配套内控措施。企业应评估自身风险承受力,优先通过技术工具或外包服务弥补人力不足,而非牺牲财务安全性。